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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7届毕业生离校指南

来源: 时间:2017年06月26日 作者: 点击:

亲爱的2017届毕业生:

衷心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大学学业,走向人生新的旅途!为方便同学顺利办理离校相关手续,现印制此《毕业生离校指南》,请你遵循指南所示,逐步办理各项离校手续。

一、毕业生离校前需办理的手续及具体部门如下:

离校前需要办的手续主要有:转党团组织关系、退还所借图书资料及相关证件,结算在校期间与校方发生的各项费用,领取毕业证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。

1、各系党总支:中共党员转组织关系。离校前请你到各系党总支领取组织关系。如果不能按时、按要求领取组织关系,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、不交党费,将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。(地点:各系办公室)

2、图书馆:退还所借图书、资料及借阅证,如所借图书丢失需赔偿图书。(地点:图书馆205室)

3、保卫处:入学时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毕业生(部分省外毕业生)在《毕业生离校清单》的“保卫处”空格处填写“需户口迁出”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(需带有效证件领取)。入学时户口没迁到学校的毕业生(省内毕业生和部分省外毕业生)在《毕业生离校清单》的“保卫处”空格处填写“户口没迁入学校”字样后,由所在系系书记签字或盖章即可。(地点:益心宫内外勤室)

4、学生处: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(学生证留作纪念,不需上交)。(地点:1号楼303)

5、团 委:团关系确认。(地点:1号楼311)

6、财务处:核实并收取学费、宿费。(地点:1号楼307)

7、教务处:核实并办理考务事项及费用清欠。(地点:1号楼319)

8、后勤服务中心:结清餐卡中剩余的餐费,同时办理相关手续。(地点:食堂二楼微机室)

9、学生处(公寓):公物核实、退返钥匙、办理清寝手续,地点:先在本人所住公寓办理手续,再到5号公寓盖印。

10、所在系:审核离校清单、发毕业证、报到证、荣誉证书等。(地点:所在系办公室)

11办理上述清单手续时间:6月29日毕业典礼结束后-16:00,6月30日8:00-11:00。(地点:见清单)

126月29日上午参加毕业典礼,地点:益心宫,8:30开始。

特殊说明:离校清单办好后,统一交到所在系,由所在系核实。在毕业典礼结束后,再发毕业证,离校清单少项者,毕业证书不发或缓发;另外毕业证、报到证不准代领。

二、档案关系的转递

档案由学校统一转递,无需本人携带考取本科的毕业生,档案由本人到招生就业处主教学楼307办理自带)。

1到省直属单位就业的学生档案发至就业单位;到辽宁省其他单位就业的,档案一律发到单位主管部门,即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2在辽宁省外就业的,按协议书上转递档案地址转档案,若协议书没有转递单位,或单位级别不够县、团级,其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。

3未就业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,档案发至报到证上所列部门

4、到各地人事部门查找档案,请报院校名为:辽宁轻工职业学院。

三、到单位报到时请注意以下事项

1请带好报到所需材料,一般有报到证、毕业证、户口迁移证、身份证、照片等。

2按规定时间报到:在报到期间内与报到单位取得联系,了解清楚其报到时间、地点及有关事项。

3落户:到单位或人社局报到后,请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。

4在大连就业的同学择业期1年,其他省、市择业期2年,请务必在择业期内报到、落户。

四、改派与调整

按就业协议编制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是教育部审核下达的,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必须遵守所签协议,如有特殊原因或单位有变故而需要调整的,可办理改派手续,改派有效期为毕业后两年内,具体流程如下:

1、新用人单位签署“劳动合同”或由单位出具“接收函”(改派回生源地可免);

2、原单位开具“退函”;

3、原所在学院填写“改派申请表”,由书记签字;

4、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开具“改派证明材料”并盖章;

5、持上述材料到“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局”办理更换报到证的手续。

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处电话:0411-87667319联系人:宋老师 李老师

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(部)【武装部】

综合办公电话:0411-66864905

  征兵、资助咨询专线:0411-66864879

邮箱:lnqgxsc@lnli.edu.cn

邮编:1161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