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(高职扩招专项B类和C类)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集体的建设,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,特制定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班集体评比办法。
一、评选时间
每年10月
二、评选对象及名额
1、评选范围:我校全日制专科学生班级。
2、评选名额:按(高职扩招专项B类和C类)在校班级数的10%限额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组织建设
按照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细则》规定,健全团支部、班委会;学生干部根据任职条件经民主选举产生、按期改选,并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热心为同学服务,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2、日常管理
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班级实际制定班级考勤办法、班级活动管理等规章制度;班务公开,民主管理,按时召开班会(利用网络等手段),及时通报情况、传达信息;主动承担学院和各系交给的各项任务,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;日常工作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总结;坚持“班日志”制度,日志记录认真详实,辅导员定期批阅;学生干部对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,能早发现、早汇报,处理及时恰当。
3、党团工作
积极开展团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,团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、战斗力;认真组织党团活动,党课、团课教育、“推优”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入党积极分子培养、党员发展工作有条不紊;学生党组织建设健全,党员组织生活质量较高,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较好。
4、思想教育活动
树立热爱集体,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,朝气蓬勃,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深入开展以 “诚实、守信”为主要内容的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按学院和系(部)制定的计划,认真组织时事政策学习,开展班级主题教育活动(主题班会);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工作;班级成员自觉学法守法,模范遵守校规校纪;积极地进行自我调节,提高心理承受能力,做到自尊、自爱、自强、自立。
5、学风建设
争创团结、勤奋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;认真实施考试制度,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考风端正,无考试作弊现象;班级成员专业思想稳定,学习态度端正,课堂纪律严明,考勤制度严格;学习积极主动,按时、保质、保量地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,线上学习和集中面授出勤率高;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,积极开展结合专业特点的科学研究和课外学术活动,成果显著。
6、校园文化活动
积极参加学校和院、系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,组织工作出色,成绩良好;经常举办学术讲座、知识竞赛、技能比赛、文娱活动等,形式新颖,内容健康,富有教育意义;班级经常开展各种体育活动,并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比赛,成绩良好。
7、宿舍管理
模范遵守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》,在学院、系检查评比中成绩良好,没有严重违反宿舍、教室管理的现象;保持良好的教室、宿舍和个人卫生环境。
8、早操活动
早操出勤率不低于95%,无迟到、早退现象,早操队形整齐,动作规范,精神饱满。
9、创新工作结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点,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科学性、针对性、实效性的工作,影响良好,并形成班级特色。
10、在符合以上条件下,按各系评比考核前20%评比。
四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参评
1、班级成员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,参加非法组织,从事非法活动的;
2、班级成员有打架斗殴、酗酒赌博、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,并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;
3、班级学生党员、主要学生干部违反校规校纪,并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;
4、不承担学院和系布置的工作任务的;
5、在评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的;
6、班级成员无特殊情况不按时交纳学费的;
7、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。
五、评选程序
1、各系根据本办法结合本系实际制订评分细则,学生班级对照评选条件和评分细则,对班级工作进行评估,并向所在系申报,参加院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。
2、各系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,并将结果公示一周。
3、评选结束后,各系统一上报学院审批。
六、表彰办法
1、学院颁发奖状并奖励院级“先进班集体”班级活动费400元。
2、在院“优秀班集体”中推优参加市级、省级和国家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。
七、附则
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