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(高职扩招专项B类和C类)
一、评选时间:每年10月份
二、评选范围:我校计划内(高职扩招专项B类和C类)的全日制学生
三、评选名额:按本学年度学生的学习成绩定名额
四、评选条件:
1、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有优良的道德品质、文明的行为举止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
2、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成绩优异或在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;
3、热爱集体,关心他人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;
4、本学年连续两学期学生成绩总分在同一专业名列第一;
5、本学年未受到处分者;
6、本学年度没有补考和重修的课程者;
7、不欠交学费者(特殊贫困生除外);
五、评选程序
1、各系在本学年按照评选条件确定人选。
2、并将结果张榜公示一周
3、评选结束后,各系统一上报学生处审批。
六、表彰奖励
由学院授予“辽宁轻工职业学院“学习标兵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及500元奖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