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(高职扩招专项B类和C类)
为了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,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先进榜样,展现当代大学生崭新的精神面貌。鼓励学生勤奋学习,德智体全面发展,培养有理想,有道德,有文化,有纪律的优秀人才,特制定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时间:每年11月份
二、评选范围:我校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(高职扩招专项B类和C类)学生干部(院学生会、舍务管理委员会、系学生会、班级担任职务满一学年的学生干部)。
三、评选名额:按高职扩招专项B类和C类)在校生总数的3%评选
四、评选条件:以系为单位,学习成绩在本类本专业前10%者。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坚定、正确的政治方向,有优良的道德品质、文明的行为举止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
2、以身作则,能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要求自己。能坚持原则,敢于同不良的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。工作积极主动,任劳任怨,认真负责,诚实、守信,热心为同学服务,群众基础好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。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,成绩显著;
3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刻苦,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学习成绩在班级的前50%
4、本学年度未受到处分的;
5、原则上本学年度补考课程不得超过两门;
6、不欠交学费者(特殊贫困生除外);
五、评选程序
1、评选工作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,根据评选条件,由班级提名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候选人名单,初评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后报所在系。
2、各系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后结果,并将结果张榜公示一周。
3、评选结束后,各系统一上报学生处审批。
六、表彰奖励及要求
1、由学院授予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(奖金)。
2、获奖者填写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》、由学院存入学生档案。
3、评比表彰工作结束后的半年内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者,将取消其荣誉称号,追回获奖证书。
七、附则
1、全国、省、市优秀学生干部、的评选,由各系在院“优秀学生干部、范围内提出初选名单并公示,经学生处遴选审批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。
2、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