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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马钰屾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

来源: 时间:2021年07月15日 作者: 点击:

经贸管理系日语2033班学生马钰屾(学号:20816303),在2020-2021第二学期中,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其行为违反辽宁轻工职业学院《学生管理手册》中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三十二条第5款相关规定。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给予马钰屾退学处理。

该同学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,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或公告之日起的10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。

2021年7月15日

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(部)【武装部】

综合办公电话:0411-66864905

  征兵、资助咨询专线:0411-66864879

邮箱:lnqgxsc@lnli.edu.cn

邮编:116100